三亚山海砗磲博物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章程
时间:2024-03-21 12:03:54 来源:本站
三亚山海砗磲博物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章程
一、宗旨和任务
三亚山海砗磲博物馆“博物馆之友”是本馆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,是传播砗磲历史文化的有效途径,以增强本馆的社会影响力,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,共同发展博物馆这一社会共同文化空间,弘扬砗磲文化献智献力为宗旨。
本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的任务: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,及时了解人民群众意见及要求;增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、合作,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及方法;吸引社会各界所支持、利用社会力量办馆,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;为热爱地方历史文化的热心人士提供各种信息、资料和交流平台,推动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个人及社会文化的共同进步。
二、人员构成
本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由馆外热心公益事业、热爱地方历史文化的学者、收藏家、教育工作者、旅游工作者等社会各阶层人士或机构、团体组成,在国家文物法规及其他各种相关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。
三、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权利
1、参加本馆举办的学习和培训活动。
2、购买本馆所售的文创产品可享受会员优惠。
3、享受免费专人讲解服务。
4、享受优惠利用本馆临时展厅举办各种展览及文化活动。
5、享受参加本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。
6、享受本馆不定期寄出的最新展览信息请柬以及宣传材料等。
7、享受免费查阅本馆的图书及有关文物的文字、照片资料。
8、未成年子女可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寒暑假活动。
四、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义务
1、对本馆展览、宣教等工作提供反馈意见或建议。
2、通过各种途径对我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。
3、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、征集文物、开展文物鉴赏、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。
4、参加由博物馆组织的公益活动,本人或介绍他人来博物馆做志愿者或临时义工。
5、向博物馆提供藏品征集、展览等方面的信息。
五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的管理
1、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登记与管理由本馆宣教部负责,“博物馆之友”会员加入前需填写会员登记表,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本馆对登记信息资料予以保密。
2、设主任1人、副主任1人,在年会上选举产生,任期三年,负责组织和开展活动,年底进行总结.
3、每年举办一次年会,总结工作,制定计划,同时对有突出贡献的“博物馆之友”进行表彰。
4、一年之内无任何联系者如未特别说明视为自动退出。
六、参加办法
由本人向博物馆提交书面申请,可以前往博物馆前台处填写申请表,可以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邮寄至本馆,也可以将相关申请材料发送至博物馆电子信箱(syshcqbwg@126.com)。
七、章程的修改程序
1.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,须经全体会员大会表决审议通过。
2.本团体修改的章程,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,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,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。
3.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,由业务主管部门向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,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,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。
4.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。
八、附则
1、本章程经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。
2、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三亚山海砗磲博物馆。

网站首页
电话咨询
返回顶部